经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——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研究,决定设立2016年度科研开放基金项目。现将申报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设置
1. 2016年度科研开放基金项目设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。重点研究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,一般研究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。
2.本中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。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题的,须报中心批准。
二、项目申报与审批
1.本次开放基金项目不设申报指南,请围绕矿冶文化与工业文明、经济发展、社会发展相关课题进行申报。
2.项目申报截止时间:2016年3月31日。
3.申报本中心科研开放基金项目,须填写《项目申请书》(申请书请从 “中华矿冶文化网”下载,网址),并于4月1日之前将填写好的《项目申请书》发送到邮箱kywh2012@163.com。
4.项目审批:所有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后,由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,学校正式行文确认。
三、项目结题要求
1. 项目结题时,按以下标准核算经费予以报销:
(1)专著(译著):出版专著(译著)1部20000元。
(2)学术论文:公开发表《CSSCI》全文检索期刊论文1篇7000元,公开发表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3500元,公开发表省级期刊论文1篇1000元。
(3)研究项目:署名本中心申报的项目获批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10000元、获批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6000元、获批地厅级研究项目1项3000元。
(4)科研奖励:署名本中心申报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励1项20000元、获省部级奖励1项10000元、获地厅级奖励1项5000元。
(5)学术交流:项目主持人受邀报告、参加会议(需提交署名本中心的交流论文)1次1000元(总数不超过3次)。
(6)社会服务:署名本中心的研究报告被省级政府采用1次20000元、得到省主要领导批示1次10000元、被地市级政府采用1次10000元、得到地市级主要领导批示1次5000元、被市直有关部门采用1次3000元,提交其它咨询类调研报告1篇1000元。
(7)服务教学:署名本中心的研究成果转化成教材或精品课程的,国家级1项20000元,省级1项10000元,其他级别1项3000元。指导硕士或博士毕业论文,获国优1篇10000元,获省优1篇5000元,其他级别优秀1篇2000元。获教学研究立项,国家级1项10000元,省级1项5000元,其他级别1项2000元。
(8)社会推广:开展有关专题讲座、培训、调研的,国家级1次10000元,省部级1次5000元,厅局级1次3000元,其他1次1000元。
2.项目完成后,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。
3.由本中心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(包括论文、专著、研究报告等),作者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“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”,成果须注明"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——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基金资助"。
四、资助经费的拨付方式
研究项目资助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。立项人研究成果经本中心审核确认后,提供相关费用支出票据,据实向学校财务处报销(不超过资助限额)。
五、联系人:胡茜;联系电话:0714-6352657。
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
2016年3月9日
2016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