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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度科研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公告

[时间:2015-03-13 16:25:12] [点击:] [分类: 研究项目 审核人: 编辑: ]

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

2015年度科研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公告

经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——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研究,决定设立2015年度科研开放基金项目。现将申报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设置

1. 2015年度科研开放基金项目设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。重点研究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,一般研究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。

2.本中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。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题的,须报中心批准。

二、项目申报与审批

1.本次开放基金项目不设申报指南,请围绕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课题进行申报。

2.项目申报截止时间:2015年3月31日。

3.申报本中心科研开放基金项目,须填写《项目申请书》(申请书请从 “中华矿冶文化网”下载,网址),并在3月31日之前发送到邮箱kywh2012@163.com

4.项目审批:所有申报项目经校外专家评审后,由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,学校正式行文确认。

三、项目结题要求

1. 项目结题,立项项目经费,按以下标准核算:

出版专著1部资助20000元;公开发表《CSSCI》全文检索期刊论文1篇资助7000元,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资助3500元,公开发表省级期刊论文1篇资助1000元;以本中心名义参加学术交流(需提交交流论文)1次资助1000元(总数不超过3次);调研报告被省级政府采用1次资助20000元、得到省主要领导批示1次资助10000元,调研报告被地市级政府采用1次资助10000元、得到地市级主要领导批示1次资助5000元,调研报告被市直有关部门采用1次资助3000元;获批地厅级研究项目1项资助3000元、获批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资助6000元、获批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资助10000元。

2.项目完成后,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。

3.由本中心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(包括论文、专著、研究报告等),作者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“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”,成果须注明"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——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基金资助"。

四、资助经费的拨付方式

研究项目资助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。立项人研究成果经本中心审核确认后,提供相关费用支出票据,据实向学校财务处报销(不超过资助限额)。

五、联系人:谭元敏;联系电话:0714-6358392。

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

2015年3月13日

附件:项目申报书.doc

 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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